一、商標信息
申請商標: 
類 別: 第18類
申 請 號:第72355110號
指定使用:肩帶,運動包,半加工或未加工皮革,包,皮箱,皮革制包,手杖,寵物服裝,背包,多用途運動包
二、基本案情
申請人泉州市望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20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了“外里”商標在第18類注冊。因該商標與在先第13738837號商標相同或近似駁回該申請。
經復審查明:
商標局已作出撤銷決定,決定第13738837號“里外”商標予以撤銷,該決定現已生效(見第1873期《注冊商標撤銷公告》)。
經復審認為,鑒于引證商標已撤銷,其不再構成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的在先權利障礙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,我局決定如下:
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。
三、案例分析
經過對引證商標的分析,其近似商標引證商品是引證商標并無使用記錄的商品,在充分調查引證商標基礎上對其提出了撤銷申請,同時對申請商標提交了復審申請。根據對程序的精準把握,在復審中獲準了申請商標的注冊。
如果有類似情況的申請商標被駁回,不要擔心沒有辦法,積極分析應對,專業的程序把控終將不可能變為可能。商標申請因專業而變得簡單。